本帖最後由 朝烜 於 2012-5-10 10:58 編輯
二、武術觀念的不同。
傳武如同該先生講的,有一個打不破的神話傳說及神主牌位,
而且傳達的武術觀念常常虛幻,不切實際。
在這前提下,要導正其格鬥觀念不會太容易的。
這是整體武術的怪現象。
三、武術制度的不同,
台灣的運動員在本國沒機會出頭,全跑到外國出名後,再紅回來。
比如棒球,籃球、高爾夫球…等,
有職業選手的科目,奧運項目的運動比賽,其運動員尚無法在台灣有出路,
那麼不受國家及民間重視的傳統武術人才,更沒有機會出頭。
沒出頭天的項目,能吸引什麼人才呢?
頭腦好的,體格強的人會大量投入該項活動嗎?
整個社會制度,有利於國術的發展嗎?
沒有國家、社會的他力加持,靠著自力奮鬥,能撐住嗎?
沒能對國術前輩作安身立命的照顧,
要把國術傳承到能至有職業選手地步的需花多少人力物力,您談算過嗎?
人才的培育不是口號或批判這麼口舌化,
它意味著有心人要作多少努力及克服多少物質、人力的困難才成。
要職業化,必需有職業心,及有職業訓練的強度,
這些都不是目前在學校各社團學習武術的愛好者,能承受的強度。
國內的國術愛好者,其來源皆自國內大專高中社團,
試問,這些讀書人,能和運動員一樣接受同樣的強度訓練嗎?
那麼學業怎麼辦?前途怎麼辦?
他們就是有心,也未必有力,有力也未必承受世界職業水準的訓練強度。
沒那個訓練強度,不會有那個水準的。
不信您去問所有已經在各職業球賽有一席之地的台灣運動選手。 |